一、学校简介
中央大学位于桃园市中坜区,前身可溯至1915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1962年在台复校,校训为“诚朴”,办学理念以人文关怀为底蕴、以跨域融合为创新,致力于培育兼具博雅素养与专业能力的人才,是中国台湾地区重点研究型大学之一。学校设有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管理学院、客家学院、地球科学学院、资讯电机学院及生医理工学院等8个学院,共26个学系、19个独立研究所,深耕地球科学、资讯电机、光电、通讯等领域,其中地球科学学院为全台唯一,管理学院获国际商学院协会(AACSB)认证。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时间
2027年2月至6月。
(二)交换人数
(三)专业课程
详见中央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ncu.edu.tw/p/412-1000-87.php?Lang=zh-tw),所选志愿必须与在校所修课程相同或相近。
不接收交换生的课程:永续领导力硕/博学位学程、永续去碳科技硕/博士学位学程、永续绿能科技硕/博士学位学程、国际经营管理硕士学位学程(IMBA)、太空科学与工程学系、遥测科技硕士学位学程、环境科技博士学位学程。
(四)项目费用
公费生:免收交换生的学费,其他费用(包含体检费、赴台签注费、差旅费、保险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自费生:学杂费7.5万新台币/学期,其他费用(包含体检费、赴台签注费、差旅费、保险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在交换期间,应照常缴纳贵州大学学杂费等费用。
三、申请条件
1. 我校在校全日制2024级、2025级本科生,2025级硕士研究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习惯,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记录,无拖欠我校学费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记录;
3. 学习成绩优秀,累计平均绩点3.0及以上,较好地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强,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 申请人家庭具有一定经济能力,能承担其在台学习期间的必要费用。
四、申请材料
1. 贵州大学赴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
2. 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
3. 累计平均绩点3.0及以上的成绩单,注:成绩单需由学院盖公章;
4. 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包含但不限于个人信息、教育背景、个人经历、所获荣誉等;
5. 交流学习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目的、学习计划、拟选课程、预期成果(需盖学院公章);
6. 学院出具的推荐信(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 贵州大学赴国内外高校本科交换生申请表(附件3),由申请人出具并经过学院、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签字同意。
五、申请流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
(二)报名方式
1. 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项目咨询QQ群,根据指引填写校内预报名信息。

2. 线下材料递交请于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前,将项目所需材料纸质版递交至贵州大学港澳台办公室(西校区德正楼425办公室)。联系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851-88292959。
(三)选拔程序
学校将组织面试,对报名学生进行选拔、公示后向中央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由中央大学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 申请人须提前了解贵州大学2027年春季学期学习课程与中央大学2027年春季学期学习课程的匹配情况以及相关学分置换政策,参加交流学习的本科生若涉及学分置换,需经过所在学院、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报名,填写《贵州大学赴国内外高校本科交换生申请表》(附件3)完成审批流程;参加交流学习的研究生若涉及学分置换,需经过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报名,具体要求请查阅《贵州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记载规定(2024年8月修订)》。学习结束返校后,应及时提交《交换生学期成绩证明书》,经相关学院审核报教务处/研究生院进行学分置换;
2. 请在学院教学管理老师的指导下做好选课、退课、学分兑换等相关工作;
3. 出发前提交《贵州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查备案表》(附件2)至港澳台办公室,完成审批备案流程;
4. 交换学习结束返校后,还需向港澳台办公室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交换学习心得体会。
贵州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