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接上级部门通知,要求我校上报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请各单位认真准备以下材料,于2017年11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上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需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交至我处:
1、本单位2017年度因公出访执行情况及总结
2、《自行组织的非培训类厅局级及其以下人员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
3、《教学科研人员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
4、《2018年度因公赴台交流计划表》
请各单位编制2018年度因公出访计划时注意以下事项:
1、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须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实质内容,不得安排照顾性、重复性和无实质内容、“人事不符”等出访计划。
2、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及各类培训类项目不包含在此次“计划”范围内。
3、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于未按时上报上述材料的单位,其2018年度出访计划和申请将不予受理。
附件1:自行组织的非培训类厅局级及其以下人员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docx
附件2:教学科研人员2018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表.docx
附件3:2018年度因公赴台交流计划表.doc
联系人:钟慧
联系电话:0851-88292213
电子邮箱:45261061@qq.co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