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启动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164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二、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3.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81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81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81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7.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并在外语水平一栏中外语语种请选择俄语,达标方式请选择参加培训部培训合格;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申请办法

1.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需于202311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提交至研究生院(西校区德正楼223办公室) 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西校区德正楼425办公室)

申请人经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同意后,于20231110-17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所提交书面材料应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2. 应提交材料

1所需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详见附件,并202311月 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提交至研究生院(西校区德正楼223办公室) 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西校区德正楼425办公室)

2)申请人在202312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我委不接收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俄方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俄方网站填报的6所国外院校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jsj.moe.gov.cn/api/index/mdDesc/gwyx)公布的俄罗斯院校名单选择,具体可申报院校以申请时俄方网站开放可供申请人选择申报的院校列表为准。

3公示

最终选拔推荐人选名单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六、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2024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研究生院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七、咨询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陆子怡、黄玥玢

联系电话:010-66093559/3933

 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A313层(邮编100044

2.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83628008

Email: gs.yjspyk@gzu.edu.cn

3.贵州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电话:88292959

Email: faie@gzu.edu.cn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步骤

   

备注

 

1

 

 

申请准备

 

准备申请材料

请严格按照简章选拔办 法及相关信息平台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

 

 

2

 

 

11 10

 

 

线下申请

申请人需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提交至研究生院(西校区德正楼223办公室) 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西校区德正楼425办公室)

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进行下一步线上申请。

 

 

3

 

11 10-

17 日

 

线上申请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通过研究生院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研究生院将在规定截至日期前将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纸质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4

12  15 日前

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在俄方网站上提交对外联系材

 

 

 

5

一般为网报结束 2 个月内

 

审核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 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人, 并向俄方推荐。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国家公派留学   息平台(https://apply.  csc.edu.cn)申请表状态。

 

 

 

 

 

 

6

 

 

 

7-8 月(具体时间以俄方反馈为准)

 

 

 

录取

 

 

俄方将最终奖学金落实结果通 知中方,国家留学基金委发放录取材料,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按照本项目的选派录取流程,在俄方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反馈正式录取名单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apply.csc.edu.cn)完成录取,届时申请人可在平台查收贺信。

 

 

 

 

7

 

 

 

9-10 月(具体日期自申请人在信 息平台上收到录 取贺信之日起)

 

 

 

派出

 

1. 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 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确认收卡后,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 https://apply.csc.edu.cn ),并根据户籍所在地选择相关留学服务机构。

2.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 知》(可在信息平台办理派出手续时根据提示下载), 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留学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3. 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 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 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 书》,通过已选择的留学服务机 构办理签证。

4.联系已选择的留学服务机构 咨询机票及其他派出事宜。

5.留学人员自抵达俄罗斯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到证明并按照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留学人员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apply .csc.edu.cn )收到贺信后,即可办 理派出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统一安排派出)。

建议派出前,与俄高校提前确认入境有关事宜。

 

  附件:

1-1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研究生).doc

1-2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硕士研究生).doc

1-3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doc

1-4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本科插班生).doc

2 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应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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