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访人员完成出访任务后相关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103

1. 持因公证照赴国外及港澳地区访问团组国际处网站下载“证照归交签收单”回国后7天内将因公证照省外事办,同时将照归交签收单交学校国际处存档备案

 

2. 学校自行审批团组回国后2周内:1)将出访总结报告(团长签字)、(自行审批团组)教职工因公出国情况反馈表护照的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复印件交校国际处。(2)通过讲座、授课等形式将出访成果进行分享,实现资源共享。

 

3. 报省外办审批团组回国后4周内:1)将出访总结报告(团长签字)、因公出国境)情况反馈表护照的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复印件交校国际处同时在校国际处填报贵州省大外事平台系统(2)通过讲座、授课等形式将出访成果进行分享,实现资源共享。

 

4. 报省台办审批团组回国后4周内:1)将出访总结报告(团长签字)交省台办和校国际处(2)通过讲座、授课等形式将出访成果进行分享,实现资源共享。

 

5.按学校财务处规定,不按时完成上诉事项者不予报账。

 

6.未按要求按时完成以上事项,我处将告知出访人所在单位,并暂停受理所在单位因公出访申请,直至整改到位。

 

所有材料模板均可在校国际处主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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