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2017/18年度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09浏览次数:338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在校全日制学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7/18年度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欧[2017]6001号)通知要求,2017年将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高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参加硕士、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参与本科插班生(交换生)项目。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支持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拟选拔优秀人员通过中国与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赴国外留学。须有针对性地与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高校与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和人员交流,并参照互换奖学金项目特点,结合贵州大学人才培养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开展宣传及推选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1.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通知(附件一)

2.各国别项目网上查询及报名指南(附件二)

3.例:立陶宛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介绍(附件三)

三、申请受理时间及方式

请根据有关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准备相应纸质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根据各国别项目申报时间有所不同,总体时间为20172月底至315日。提交对外联系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320日。

四、评审、录取、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以方提供的名单确定录取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外方奖学金落实通知,向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发放录取材料。留学人员必须按项目要求的时间派出,不得擅自推迟派出时间或放弃已获得的奖学金资格;

3.留学人员派出前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前集训,内容包括:有关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出国留学人员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外事纪律,介绍有关国家的情况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

五、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方式:

贵州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地址:贵州大学北校区出版社1104号(550025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88292959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A313层(100044

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573

 

附件:

1.附件一:关于遴选2017-18年度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pdf

2.附件二: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2017-18年度中东欧地区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各国别项目网上查询及报名指南.pdf

3.附件三:(例)立陶宛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介绍.pdf

 

 

 

 

贵州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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