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二批学生赴荷兰海牙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0浏览次数:376

    

根据贵州大学与荷兰海牙大学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即日起开始选派赴荷兰海牙大学交换生进行一个学期(20159月至20161月)的交流学习。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学生参加此项目的遴选。

一、项目介绍

1.  项目名额:3名本科生

2.  修习课程:交换生根据《贵州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试行)》(贵大发[2009]59号)和《贵州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暂行规定》(校教发[2010]53号)文规定,在荷兰海牙大学提供的网络选择与本校同期开设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填报《贵州大学赴境外高校交换生申请表》,申请交换学习期间拟修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批备案。学生到达荷兰海牙大学后,在相关院系领导和老师的指导下选报和确认修读课程,并将修读课程信息发回学校,经相关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最终确认并备案。交换学生学习结束返校后,应及时根据《荷兰海牙大学交换生学期成绩证明书》填报《贵州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经相关学院审核报教务处认定后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备案。 

二、对方可接收专业

我校与荷兰海牙大学设置的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请详见海牙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thehagueuniversity.com/)。

三、选拔条件

1.  本科交换生为我校在校二、三年级本科学生,具备较好英语水平(如雅思达到6.0,或相应水平)。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不良习惯;

3.  学习刻苦,较好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强;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  被推荐学生家庭能承担自理费用;

5.  品行良好,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无拖欠我校正常交纳的学费及住宿费。

 

四、报名材料

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上学生家长同意书及学院意见;

2. 填报《贵州大学赴国(境)外高校交换生申请表.doc》、《http://oir.gzu.edu.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40317161638759001.gif贵州大学交换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doc》;

3. 贵州大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人员审查备案表.doc》;

4.  学生个人简历、现学专业简述以及赴境外学习计划书(中英文各一份)(A4纸打印);

5.  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及上学年综合测评表。

五、相关费用及要求

1. 荷兰 海牙大学免收交换生的学费,其他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2. 交换生在荷兰学习期间应照常缴纳贵州大学学费。

3.  交换生向学校缴纳相应的教学成本补偿费。

六、报名地点、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报名地点:贵州大学(北校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综合科

2.  联系老师:陈老师(电话:18085008933 

3.  选拔程序: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最终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

4.  报名时间:报名学生请于201542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贵州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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